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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六合区第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六科协 [ 2005 ] 11 号 区级各学(协)会,街(镇)科协、企业科协,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两个率先”、“富民强区”的宏伟目标,动员全区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结合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繁荣学术园地,推动我区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兴区战略的实施,经请示区政府领导同意,结合市开展的南京市第六届和市科协第十一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工作,决定开展六合区第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申报范围和对象 1、本届论文评选活动申报论文限于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含区级以上学会、企业科协、主管部门及相应学术会议上交流、评选过的)理、工、农、医及交叉学科的论文。不宜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咨询建议、对策研究,已在区局级以上(含局级)内部刊物上登载或学术研讨会上交流的论文亦可申报。 2、申报市政府论文奖的论文,必须是在经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刊物上发表或国外(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已在市(局)级(含局级)内部刊物上登载的论文亦可申报,但已获省、部级以上奖的论文,不再参加申报。 3、论文作者应是在我区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与区外人员合作的论文,我区作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方可参评。 4、已获省级学会或市政府部门以上奖励的论文,不再参加申报。 5、多人合作的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四人,如超过四人的则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6、凡在本区注册登记的合资、独资、股份制、非公有制企业中的科技工作者的论文,只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通过业务主管部门、企业、区级学(协)会、企业科协申报或直接向区科协申报。 二、评选条件和等级 1、论文应有独到的学术见解,有理论探讨和创新论述,有现实的或潜在的应用价值,对六合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指导性。 2、围绕我区(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结合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创新性的学术论文。 3、为解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生产实践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的学术研究,同时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论文。 4、申报论文必须符合论文的规范格式,有论点、论证、论据。技术工作总结、资料汇编、考察报告等不属申报论文范围。 5、本届论文评选共分四个等级:即市政府论文奖,市科协论文奖,区政府论文奖,区科协论文奖。市政府论文奖和市科协论文奖不能一文二投。市级落选论文可参加区级论文评选。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1、申报论文要求: 申报市政府论文奖的作者需填写《南京市第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申报表所填写论文作者必须与原件上一致。论文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或影印件(提交影印件的,申报时需携原件审验),一份是电子稿。申报市科协和区级论文奖的论文作者均应填写相应的《申报表》(由区科协统一制发,可以复印)。 2、论文一般不超过5000字,并要求附200字左右的摘要,论文一律要求中文书写,计算机打印。 3、申报终止时间:2005年5月10日。 4、论文评审费: 市级(含市政府、市科协):50元/篇 区级(含区政府、区科协):30元/篇 由所在学(协)会、企业科协、所在单位集中缴区科协。 5、申报论文自行留存,来稿一律不退。多名合作者合作的入选论文,只向第一作者颁发证书(其余作者可自行复印)。申报市级奖的论文作者请详细填写通信地址和邮编、联系电话。 四、奖励及几点说明 1、获市级奖(含市政府、市科协)的论文作者按市奖励办法执行奖励。 2、获区政府奖的论文作者由区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获区科协奖的论文作者由区科协颁发证书和奖金。 3、论文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谨的工作,一定要坚持标准,防止弄虚作假,力求反映我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研究水平。 4、申报论文应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述严谨,论断要经得起实践检验。文字、图表清晰、引用文献正确。 5、申报论文必须材料完备,手续齐全,否则不予受理。 6、各街道(镇)科协、区级学(协)会、企业科协,要认真配合,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发动广大科技人员积极参加这次论文评选活动,按照要求,如期做好这项工作。 南京市六合区科学技术协会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抄报:市科协、区政府 抄送:区委办、政府办、组织部、财政局、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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