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五杯竞赛 >>2007年度

关于在全市企业科协和学会中深入开展“讲理想、比贡献”等系列夺杯竞赛活动的通知

宁科协[2007]2号

各企业科协,各区县科协、发展局、科技局、中小局(乡镇局),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进一步落实市科协、市经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加强企业科协工作,促进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的意见》(宁科协[2006]47号),发挥企业科协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中的积极作用,决定在我市企业科协和学会中开展“讲理想、比贡献”、“金桥工程”、“厂会协作”、“咨询服务”、“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等系列夺杯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杯设置

  奖杯共设“创新杯”、“金桥杯”、“协作杯”、“咨询杯”和“建家杯”五项(以下简称“五杯”)。

  1、“创新杯”

  “创新杯”表彰积极组织企业科技工作者,以促进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为目标,广泛开展“讲理想、比贡献”竞赛活动,通过科技攻关、技术革新、工艺改进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形式激发企业科技工作者的创造力,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科协。

  2、“金桥杯”

  “金桥杯”表彰以充分利用其网络优势,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的联系和协作,以深入实施“金桥工程”为抓手,促进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和产业化,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科协和学会。

  3、“协作杯”

  “协作杯”表彰积极开展“厂会协作”活动,通过相关学会组织,帮助企业进行技术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应用,改进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培训人才等,取得显著成绩的学会和企业科协。

  4、“咨询杯”

  “咨询杯”表彰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四技”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咨询服务工作,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效益提高,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科协和学会。

  5、“建家杯”

  “建家杯”表彰能为企业科技人员施展聪明才智搭建舞台,为企业科技工作者开展技术创新和学术交流搭建平台,为企业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提供条件,为企业科技工作者反映诉求、排忧解难、办实事、送温暖,“科技工作者之家”作用明显,成绩显著的企业科协。

  二、“五杯”竞赛指标

  (一)“创新杯”竞赛指标

  1、企业领导重视、支持,把“讲、比”活动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议事日程,领导得力,协调及时,定期检查。

  2、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在企业中积极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重视企业创新文化建设,依靠技术创新振兴企业氛围浓厚。

  3、有相应的组织和专人负责“讲、比”活动,有完整的活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措施,参加“讲、比”活动的科技工作者达到企业科技工作者总数的50%以上。

  4、当年立项项目完成率达到80%以上,“讲、比”活动经济效益显著。

  金奖:列入“讲、比”活动的项目,年合同额完成达1000万元以上或年完成合同额达5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同比增长30%以上。
  银奖:列入“讲、比”活动的项目,年合同额完成达600万元以上或年完成合同额达3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同比增长30%以上。
  铜奖:列入“讲、比”活动的项目,年合同额完成达300万元以上或年完成合同额达2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同比增长30%以上。

  (二)“金桥杯”竞赛指标

  1、金奖:对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有重大作用,列入市“金桥工程”计划的项目,年合同额完成达500万元以上或年合同额完成达3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同比增长30%以上。
  2、银奖:对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建设有重大作用,列入“金桥工程”计划的项目,年合同额完成达200万元以上或年合同额完成达1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同比增长30%以上。
  3、铜奖:项目在技术上水平先进,对企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建设有明显作用,列入“金桥工程”计划的项目,年合同额完成达100万元以上或年合同额完成5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同比增长30%以上。

  (三)“协作杯”竞赛指标

  1、金奖:“厂会协作”项目在技术创新上属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对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有重大作用,协作项目年销售额完成达500万元以上或年销售额完成达3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同比增长30%以上。

  2、银奖:“厂会协作”项目在技术上属省内同先进水平,对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有重大作用,协作项目年合同额完成达200万元以上或年合同额达1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同比增长30%以上。

  3、铜奖:“厂会协作”项目在技术上有先进水平,对企业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有明显作用,协作项目年合同额完成达100万元以上或年合同额达5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同比增长30%以上。

  (四)“咨询杯”竞赛指标

  企业领导重视、支持,把咨询工作纳入企业科协重点工作中,建立规章制度,管理程序,操作规范。

  1、金奖:当年完成“四技”合同额达800万元。
  2、银奖:当年完成“四技”合同额达400万元。
  3、铜奖:当年完成“四技”合同额达200万元。

  (五)“建家杯”竞赛指标

  1、企业领导重视、支持企业科协“建家”工作,坚持例会制度,定期听取企业科协工作汇报,研究企业科协工作。
  2、企业科协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有活动费。
  3、企业科协能积极开展“讲、比”竞赛、金桥工程、厂会协作、科技咨询、学术交流、科学普及、技术培训等群众性科技活动。
  4、企业科协关心科技人员,积极培育科技人才,推荐人才,为企业科技人员办实事、办好事,积极维护企业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开展送温暖活动。
  5、企业科协有办公、活动场地,有相应的设施、设备。
  6、具体指标参照《南京市企业科协开展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活动实施办法》(宁科协[2002]127号)。

  三、“五杯”竞赛活动的评比办法

  1、“五杯”竞赛活动每年11月份组织申报评比,评比细则另发。
  2、成立“五杯”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相应考评和组织实施。
  3、“五杯”竞赛活动由市科协、市经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中小企业局联合发文进行表彰奖励。

  四、“五杯”竞赛表彰奖励

  1、“五杯”竞赛活动分别设金奖、银奖、铜奖。
  2、每杯设金奖2个,银奖3个,铜奖5个。
  3、金、银、铜奖的奖励金额分别为2万元、1万元和5000元。

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南京市经济委员会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南京市郊县中小企业局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版权所有 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邮编:210018 电话:025-57713833
地址:南京市成贤街118号南京科技中心三楼
苏ICP备050687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