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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选小排量经济环保车作为公务用车

 2008年08月05日 来源:《汽车周报》 作者:综合报道  

    “今年下半年,北京将适时调整公务用车配备价格和标准,积极选用小排量、经济环保型汽车。”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北京市2007年市级决算和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时如此表示。 

  长期以来,公务用车由于耗能高、浪费严重成为改革议论的对象。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公务用车标准为:正市级干部配备使用的工作用车为排气量在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市级干部配备使用的工作用车为排气量在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各区、县和市属各部、委、办、局及其他党政机关使用的公务用车,标准为排气量在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而这一标准近10年没有发生变化。

  “选用小排量、经济环保型汽车作为公务用车,也是落实中央及北京市在党政机关中开展节油、节电工作的号召。”北京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市调整现行公务用车的标准和价格,选用小排量汽车,不但可以节约财政支出,还能节省大量石油资源,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门节能环保的表率作用,还能带动全民自觉加入到节能行动中去。”

 (责任编辑:马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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